勿以程序為幌子 嚴正執法衛公義
民間人權陣線就朱經緯案致警務處處長公開信
致警務處處長盧偉聰
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毆打一事備受公眾關注,監警會已於七月十日裁定投訴涉嫌毆打屬實,並於七月廿二召開會議討論警方提供的新證據,亦裁定維持原判。民陣亦於翌日要求警方在兩星期內拘捕並落案起訴朱經緯。
一星期後,警方對外表示「尊重監警會決定」,並稱「諮詢律政司意見為既定程序」。警方的發言一方面未有明確表達對監警會報告的立場,另一方面,理論上只要警方對案件有合理懷疑,即可搜證並拘捕疑犯,無需特別諮詢律政司意見。而且,監警會與投訴警察課的調查,及警方諮詢律政司意見屬兩個獨立程序,警方並未有明確向公眾解釋兩者分別,甚至將其稱為「既定程序」,此舉令人感到警方在混淆公眾。
處長需注意公眾非常關注警方處理朱氏一案的手法及進展,儘管有既定程序,事件亦有緩急輕重。眼見警方及律政司連番迅速起訴示威者,卻多番以程序作為警隊內部調查進度緩慢的理由,實有包庇同袍之嫌,甚至諮詢律政司意見的舉見,更似是以司法程序作擋箭牌,繼續拖延及包庇朱氏。
相信處長深明當下警民撕裂的嚴重程度,若處長立心改善警民關係,應當以行動證明當下警隊作風與過往有所不同,立即拘捕及落案起訴朱經緯。使公眾明白警方是能夠理性依法行使權力,保障市民安全,並具效率懲處害群之馬以維護警隊形象。
民間人權陣線
2015年8月2日
